始終著眼于客戶和社會的期望,
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市場領先的服務。
很多偶氮AZO化合物有致癌作用,如曾用于人造奶油著色的奶油黃能誘發(fā)肝癌,屬于禁用;作為指示劑的甲基紅可引起膀胱和乳腺腫瘤。有些偶氮AZO化合物雖不致癌,但毒性與硝基化合物和芳香胺相近。
為保護人類健康,提供消費者安全,荷蘭、奧地利和德國已經(jīng)先后采取了強制性規(guī)則以禁止在消費品中使用含偶氮的著色劑。在22種芳烴胺中,一種或多種芳烴胺內(nèi)的偶氮AZO著色劑(芳烴胺)含量應低于30mg/kg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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