始終著眼于客戶和社會的期望,
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市場領先的服務。
歐盟RoHS指令實施以來,相關企業(yè)都覺得要滿足指令要求非常繁瑣,勞民傷財。但是,現行的RoHS指令的要求本身是很簡單的??梢杂靡痪湓捀爬ㄈ缦拢骸?006年7月1日后投放歐盟市場的八大類電子電氣設備(外加電燈泡及家用照明設備)的均質材料中的鉛、鎘、汞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、多溴聯苯醚的含量不能超過0.1%(鎘0.01%)。排除及豁免除
外。”該句話中的幾個關鍵詞解釋如下。
(1)
2006年7月1日
:這是指令要求投放歐盟市場的電子電氣設備(EEE)有害物質不超標的時間。新版RoHS指令中,這個時間變得很復雜。
(2)歐盟市場:這是指令生效的區(qū)域范圍。投放其他區(qū)域的產品,如美國、日本等無需符合歐盟RoHS指令是容易理解的。但這里值得注意的是,舊指令并沒有說投放歐洲經濟區(qū)的產品也需要符合。
(3)八大類電子電氣設備:這是需要滿足指令的產品范圍,并不是所有的電子電氣產品,只是歐盟WEEE指令附件IA中的第1~7類及第10類產品。新RoHS指令有明顯變化。
(4)排除:有些產品本屬于八大類電子電氣設備,但在RoHS指令中,被特別排除在外,無需滿足RoHS指令。
(5)豁免:在八大類電子電氣設備中,某種材料可以含有有害物質或者可以超過規(guī)定的限值,這種情況屬于豁免。豁免是針對有害物質應用的,而不是針對整個產品的。
(6)均質材料:這是限制有害物質的物料層次。限制有害物質的物料層次,不是整個產品,也不是含有有害物質的部件,而是含有有害物質的均質材料。也就是說,一個產品是否符合RoHS指令,取決于構成產品的所有均質材料分別含有有害物質的情況,每種均質材料都符合,整個產品才算符合RoHS指令。當然,舊RoHS指令對“均質材料”并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,在歐盟委員會有關RoHS和WEEE的常見問題解答中給出的定義,也一直讓業(yè)界非常的困惑。新RoHS有明確定義。
(7)鉛、鎘、汞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、多溴聯苯醚:這是需要限制的6類有害物質。
(8)0.1%(鎘0.01%):這是限值,即每種均質材料中每種有害物質最高質量分數。
舊RoHS指令的要求就這么簡單,雖然為滿足這些要求,企業(yè)開展了大量的工作,如檢測產品、標示產品、給客戶提交承諾書或簽署協(xié)議等,然而這些都不是RoHS指令所要求的內容。